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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捷克就纺织品原产地证书核查工作建立联系机制

    8月12日上午,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与捷克共和国驻华大使馆商务处就我发证机构签发的输欧盟纺织品原产地证书有关问题进行了磋商。双方充分肯定了原产地证书在保障和促进中捷纺织品贸易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高度重视纺织品原产地证书核查工作,并对在这一领域开展合作达成了共识。
    捷克共和国驻华大使馆商务参赞彼德.瓦夫拉先生首先简要介绍了中捷之间的贸易情况。彼德.瓦夫拉先生说,近几年来,中捷两国的贸易发展又快又好,中国对捷克的出口量日益增长,出口额达90亿美元,是捷克第二大进口国。现在中国出口到捷克的产品大部分是纺织品。目前,由于种种原因捷方对进口单据认证时间过长,经常发生货物滞留海关的情况。捷方希望双方主管部门能直接交流和对话,通过建立快捷、有效的机制,尽快解决中国纺织品的通关问题。为此,捷方建议我方提供纺织品原产地证书签发机构的一些相关资料、签字字样、以及对应的进口货物相关单据,并以电子数据的方式向捷方海关提供。
    李可副局长向瓦拉夫参赞简要介绍了我国在产地证方面的管理机制和相关部门的职能分工。他说,根据我国政府各部门的管理职能分工,商务部仅负责签发输欧盟纺织品出口许可证和相应的产地证书。根据我国与欧盟的纺织品协议,目前仅限于向欧盟传输有关纺织品出口许可证数据。关于纺织品原产地证书的核查问题,可以通过个案的方式来进行核对确认,建议双边建立核查机制。目前许可证局拥有完整的发证数据库,掌握所发各类出口证书的数据信息,捷方可直接与我方联系。
    为便于开展纺织品原产地证书的核查工作,经协商,双方一致同意建立核查工作机制。由许可证局和捷方海关分别确定联络人员及联系方式,并以正式函件通知对方。
    双方一致认为,所确定的工作机制将对原产地证书的核查工作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切实保障中捷纺织品贸易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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