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窗口]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26号 2006年《自动进口许可机电产品目录》
根据《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令2004年第26号),现发布新的2006年《自动进口许可机电产品目录》,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商务部、海关总署2005年第106号公告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自动进口许可机电产品目录 商务部 海关总署 二OO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商务部公告2005年第124号 发布《2006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分级发证目录》 2006-6-22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2号 公布《限制进口放射性同位素目录》 2006-6-22商务部公告2004年第66号 公布《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 2006-6-2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6号——将小麦出口列入“非一批一证”管理商品目录 2006-6-22进口政策法规目录 2006-6-222006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分级发证目录 2006-6-22进口关税配额管理货物目录 2006-6-22进口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目录 2006-6-22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二00二年第59号公告——2003年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 2006-6-22商务部公告2005年第125号 发布《2006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分级发证目录》 2006-6-22
网站说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意见建议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许可证事务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隆福寺街99号金隆基大厦
电话:84095551 传真:84095124 邮编:100010 管理员邮箱:admin@licence.org.cn